近日,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虹法长三角”系列芜湖站——“虹桥 · 芜湖”低空经济企业出海合规培训在芜湖市湾沚区举办。该活动由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芜湖市司法局、闵行区司法局主办,上海南虹桥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芜湖海关、芜湖市律师协会协办,虹桥海外发展服务中心、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综合服务中心、湾沚区司法局承办。

上海嵩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乐璇律师受邀作为专业嘉宾,带来《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政策解读》主题分享,结合商务部51号公告等最新出口管制规则,为芜湖低空经济企业代表系统拆解无人机及相关物项出口管制要点与合规路径。

监管趋严:低空经济出海面临合规大考
当前,全球经贸格局深度调整,出口管制、经济制裁、供应链安全审查等国际规则持续收紧。与此同时,我国《出口管制法》《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相继落地实施,国内监管与国际规则加速对接,低空经济企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双向合规压力。
张乐璇律师在分享中指出一组警示数据:2025年全国海关共公布331例出口管制相关行政处罚案件,同比2024年增长263%,其中无人机及相关部件已成为第三大高发管制品类。
随着低空经济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无人机整机及电机、电池、荷载、飞控等核心零部件出口需求旺盛,但多数企业对出口管制规则理解模糊,产品管制判定能力不足,出口行政、刑事法律风险高发。合规已从企业出海的“可选项”转变为“生存线”。
直击误区:管制判定的核心标准与常见认知陷阱
针对企业普遍关心的“我的产品到底管不管”这一核心问题,张乐璇律师强调:管制判定以物项实际技术参数及是否触发全面控制为标准,与产品名称、宣传定位、海关编码无直接关联。
结合实务案例,重点拆解了企业出口中的五大常见认知误区:
• 误区一:“未列入管制清单即可自由出口”
即使物项未列入管制清单,若最终用户、最终用途存在军事用途风险,仍可能触发"全面控制"原则而需要申请许可。
- 误区二:“拆分零部件出口不违规”
将整机拆分为零部件出口,若零部件本身达到管制参数标准,或拆分行为被认定为规避许可,同样构成违法。 - 误区三:“民用用途就不受管制”
物项管制不以申报用途为唯一判断依据,实际技术参数达标即属管制范围,民用声明不能豁免许可义务。 - 误区四:“委托货代出口,企业无责”
出口经营者是出口管制合规的第一责任人,货代仅为代理服务,申报不实的法律责任由出口企业承担。 - 误区五:“海关编码对得上就没问题”
海关商品编码与出口管制清单分属不同管理体系,编码一致不代表不属于管制物项,需独立进行技术参数判定。
实务指引:从出口前五步法到长效合规机制
结合商务部2024年第51号公告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管理目录》,张乐璇律师对无人机整机、电机、荷载、飞控、自动驾驶仪等核心零部件的管制参数判定标准进行了系统梳理,并就消费级与工业级无人机的管制边界、易混淆零部件判定等实务难点进行了详细讲解。
上海嵩嘉律师事务所深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多年,在出口管制合规、海关节务、跨境商事争议解决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本次受邀参与“虹法长三角”系列活动,是嵩嘉律所专业能力再次获得行业认可的体现。
未来,嵩嘉律所将继续发挥在国际贸易合规领域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长三角法治协同建设,为更多低空经济及其他行业企业“走出去”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与企业共同守护出海合规生命线!